1、卫星通信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具备开展卫星通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意向获得甲方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卫星通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甲方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内容)第二条 甲方义务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高质量的卫星通信服务,并负责维护卫星设备的正常运行。2.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合理安排卫星通信服务的
2、时间和方式,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相关问题和疑问。2.3 甲方保证卫星通信服务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会泄露乙方的通信内容和个人信息。第三条 乙方义务3.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获得甲方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操作规范和要求正确使用卫星通信服务,并保证使用的设备和软件符合相关要求。3.3 乙方不得将卫星通信服务用于任何违法活动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4.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常用支付方式)4.3 所有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逾期未支付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
3、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免除对方追究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7.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的合同有效期限)。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