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协议书甲方(雇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乙方(承包工):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工作并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工作范围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从事以下具体工程劳务工作(在此列举具体工程劳务任务)。第二条 工作报酬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的质量和完成情况支付工作报酬。具体工作报酬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工作报酬应在乙方完成相应劳务工作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条 工期和计划1. 甲乙双方约定具体工期和计划,包括开始日期、完工日期等,并
2、以书面形式确认。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申请合理的延期。第四条 保险责任1. 在工程期间,乙方应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工作人员和工程设备的安全,防止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意外情况发生。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购买保险的证明。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同意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 甲乙双方同意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协议可以解除: a) 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解除协议; b)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影响甲方利益,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改正; c) 乙方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2.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并返还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第七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2.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安全。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构成双方之间的合法权利和义务。2.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生效。甲方(雇主):签字:日期:乙方(承包工):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