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审计协议书协议主体本委托审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委托方:法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审计委托方:法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协议背景为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财务审计的准确性与透明度,委托方特向审计委托方提出审计服务的委托申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审计范围委托方委托审计委托方对其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具体范围如下:1. 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委托方将对委托方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2. 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委托方将对委托方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措施等进行
2、审计,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业务运营效率和减少风险。3. 附加审计: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审计委托方可以在必要时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二、审计程序审计委托方将根据合理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审查委托方的财务文件、凭证、账簿等相关凭证材料。2. 进行现场审计,包括委托方的办公场所、设备、资产等的实地检查和核实。3. 与委托方的相关负责人、员工进行沟通和访谈,了解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4.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详细反映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三、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财务、技术和管理信息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四、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
3、用,并就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审计费用。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对因执行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承担有限责任。除非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六、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协议生效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审计委托方开展审计工作之日起至审计工作完成之日。2.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其他变更意向,本协议自动终止。八、其他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表明双方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内容,特在本协议正文签署日期下方签字或盖章。委托方:签字/盖章:日期:审计委托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