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加工贸易合同协议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为了规范双方在出口加工贸易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出口加工贸易合同协议书(下称“本协议”)。第二条 协议的适用范围1. 本协议适用于出口加工贸易合作中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承包合同、代理销售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等。2. 本协议内容仅适用于双方在加工贸易活动中的相关事项,未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应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 协议的效力和优先性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若双方在其他合同中存在与本协议相冲突的约定,以本协议为准。第二章 合同签订第四条 行为人的民事行
2、为能力双方保证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第五条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等情况。第三章 合作义务第六条 合作项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作项目的内容、规模、期限等。项目的细节应在其他合同中明确规定。第七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 合作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生效。第八条 合作进度及质量要求双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进度完成合作项目,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约定要求。第四章 违约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受损,应承
3、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2. 违约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补正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第十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其他约定1. 本协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终止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终止协议。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和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署人:_(甲方) 签署人:_(乙方)签署日期:_ 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