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贸易合同协议书出口贸易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口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进口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拟向乙方出口货物,并达成合作的意向,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甲方向乙方出口货物的相关事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互利共赢。第二条 货物描述甲方将向乙方出口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的商品(具体在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三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报价单或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货物。2. 乙方应按照货物交接后的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第四条 出口许可与证书1.甲方应负责向乙方
2、提供出口许可证、电子商务单证和其他证书,确保货物合法出口。2.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出口许可证和证书的办理程序。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给乙方,确保货物完好无损。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验收货物,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第六条 不可抗力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情况,如战争、地震、火灾等,可部分或完全免除违约责任。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由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避免不可抗力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则提交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仲裁。第八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
3、相关商业秘密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第九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有效期为_(具体时间),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裁决,并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十一条 附则1. 本协议经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口方): 乙方(进口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