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名称、住所地)乙方:(行为人名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品牌使用的权限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甲方品牌”指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的商标、商号、标识和知名品牌。1.2“乙方”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条 权益授权2.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展示以及宣传甲方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门店、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的品牌展示和市场推广。2.2乙方在使用甲方品牌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控制品牌形象,确保品牌的统一和良好形象
2、。第三条 使用范围3.1乙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地理区域内使用甲方品牌,不得超越约定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3.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第四条 保密义务4.1甲乙双方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散布与本合同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4.2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保守与本合同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不得披露或商业利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6.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6.2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可自动续签,续签期限为_年。第七条 其他7.1本合同的备本,每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3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