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影像制作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甲方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乙方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有广告制作需求,乙方经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广告影像制作具备专业技能与经验,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将负责制作广告影像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影片、宣传视频等。2. 甲方提供的广告相关素材、文字描述等应真实有效,并附上所有权证明。第二条 作品要求与交付1. 乙方在约定的完成期限内,将制作出
2、符合甲方要求的作品,并优化提供给甲方。2. 甲方对所提供的广告影像作品有修改要求时,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协商解决。3. 乙方完成制作后,应将广告影像作品提供给甲方,并确保作品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1. 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制作费用,并按约定时间付款。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并申请相应的法律救济。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相互披露涉及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等保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其他非合作
3、目的。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对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期满后自动终止。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有效期内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