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托管协议鉴于甲方为物业所有人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为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甲方指物业所有人或业委会。1.2 乙方指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机构。1.3 物业指所涉及的土地、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1.4 物业托管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对物业进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第二条 托管范围与服务内容2.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管理范围,承担对物业的全面管理职责。2.2 乙方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设施的保洁、维修,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3.1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按时支付。3.2 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详细账单,并配合甲方对账核查。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情况报告,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4.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定,保证服务质量,并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管理问题。4.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4.4 双方应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因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争议。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应严格保守对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5.2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相关
3、信息的保密性。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6.2 如有合作期限约定,协议期满时自动终止。如需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6.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7.2 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协议中的空白处可加以补充,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实际需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