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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10∕T 52-2022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范(许昌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36916 上传时间:2022-09-1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89.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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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7.060CCS A 47DB4110许昌市地方标准DB4110/T 522022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范2022-09-01 发布2022-09-01 实施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110/T 522022I目次前言 .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组织机构 . 15 应急响应 . 15.1 应急响应原则 . 15.2 应急响应级别 . 25.3 应急响应职责 . 26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 26.1 应急响应会商研判 . 26.2 应急响应启动 . 36.3 应急响应调度 . 36.4 应急响应规程 . 37 应急响应信息报

2、送 . 47.1 信息报送 . 47.2 报送要求 . 47.3 总结报送 . 48 后期处置与灾后重建 . 4DB4110/T 52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许昌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气象台、许昌市观测站、许昌市气象局业务科、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禹州市气象局、长葛市气象局、襄城县气象局、鄢陵县气象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迪、侯凯、英四海、郑黎元。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4110/T 5220221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组织机构、应急

3、响应、工作流程、信息报送、后期处置与灾后重建工作规范和流程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部门组织各级气象服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气象服务保障的重大社会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也可供相关防灾减灾和各级气象服务机构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966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指南QX/T 356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 27966、QX

4、/T 3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气象灾害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主要指台风、暴雨(雪) 、寒潮、大风(沙尘暴) 、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来源:QX/T 356-2016,2.23.2灾害性天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和社会活动及大自然造成灾害的天气。来源:GB/T 27966-2011,3.13组织机构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下设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应急服务、现场服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

5、好应急响应工作。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原则DB4110/T 5220222根据本地区灾害性天气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以及省级气象部门应急响应的启动情况, 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4.2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 IV 级、级、级、I 级四个级别。4.3应急响应职责4.3.1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起草传达应急响应内部明电和面向通讯运营商、广电等的全网发布指令;组织视频调度会议;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会商研判防御范围。4.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市委、

6、市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等有关气象灾害应急指示。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决策气象服务信息。负责部门内外宣传报道策划、舆情监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4.3.3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应急和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4.3.4气象预报业务部门根据天气预报情况,负责向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等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负责制作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对下指导产品、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重大灾害天气联防等工作。4.3.5气象观测业务部门负责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依据需求开展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7、;负责气象装备的监控、运维;负责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分析、调查和评估;负责卫星遥感监测与分析、灾害性天气实况反馈。4.3.6气象公共服务部门负责气象媒体的公众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和灾害性天气科普;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现场图像、 视频资料收集整理制作; 负责联系通讯等运营商向其全网用户发布预警短信息。4.3.7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雷电监测;负责收集整理雷电灾害情况,参与灾情调查评估。4.3.8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气象灾害调查、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资金保障。4.3.9人事部门负责组建气象应急专家组(专家库)。负责应急状态时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考核。4.3.10法规部门负责应急响应执行的合规

8、性进行督促指导。5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5.1应急响应会商研判5.1.1气象预报业务部门会商。预报气象灾害发生前 72 h 及以上时间内,气象预报业务部门针对灾害性天气过程进行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告知业务管理部门。5.1.2部门内部会商研判。根据分析研判结果,业务管理部门通知气象主管部门领导,并组织召集有关业务单位和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专家及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较大或需要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县(市、区)气象服务机构,开展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并填写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审批表。5.1.3多部门会商研判。业务管理部门依据研判结论,起草应急响应命令并报市局主管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启动、变更和解

9、除(含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级、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市局主管领导签发(特殊情况由带班局领导签发),级、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含调整和解除)由业务管理部门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向各响应单位发布。DB4110/T 52202235.2应急响应启动5.2.1启动前准备。各县(市、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重要天气预报信息 2 h 内,做好各自的服务材料制作和服务。5.2.2启动应急响应的各单位应进行各自单位内部的排班和内部应急响应工作安排,排班情况于启动应急响应当天下班前报业务管理部门、气象预报业务部门、人事部门。5.2.3应急响应变更、终止。据气象灾

10、害发生发展的变化,业务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应急响应单位、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变更、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5.3应急响应调度5.3.1预报气象灾害发生前 48 h 内,由带班领导召集气象服务调度会。启动级响应时,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县(市、区)气象服务机构通过线上方式参加调度会。5.3.2业务管理部门依据调度会安排,起草内部明电,明确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防范要求和应急响应状态。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内部明电后应及时发布。5.4应急响应规程5.4.1灾害性天气过程开始前(预报灾害性天气发生前 24 h 内):a)市、 县(区)气象预报业务部门做好递进式气象服务, 提前一天

11、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和影响时段,开展业务中各种突发状况应急演练;b)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应急救灾小分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后勤供应和应急发电设备演练,同时加强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对接和综合会商研判, 配合做好地方相关专项预案启动有关工作;c)行政管理部门要关注社会舆情,策划部门内外宣传报道;d)气象观测业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各类气象技术装备巡查维护,全面做好应急加密观测业务技术准备;e)气象公共服务部门依据通知,做好移动设备全网发布和电视、广播滚动播发等工作。5.4.2灾害性天气过程中:a)气象预报业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递进式”、“全过程”气象服务,

12、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按要求制作发布服务材料,及时调查、上报灾情;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周边台站灾害性天气会商、联防,做好对下预报预警指导;高级别应急响应中,根据需要增加服务频次、内容;b)气象观测业务部门实时监控管辖范围内各类气象技术装备运行情况, 技术装备保障人员 24 小时待命,及时排除突发性装备故障;c)气象公共服务部门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工作;跟踪天气实况,跟进制作天气热点信息,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增加新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和科普宣传产品发布频次;d)业务管理部门做好全市气象部门重大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组织调度工作;依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适时组织现场应急气象服务,加强与有关

13、政府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研判,依据响应级别组织开展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及时收集、整理、留存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图文、视频资料;e)人事部门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应急值班表进行考勤和人员履职情况监督管理;f)法规部门负责依法履职政策解读;g)气象灾害防御部门、人工影响天气部门负责单位内部的应急抢险工作;h)财务部门做好资金保障;i)各单位每天按要求上报信息;j)各县(市、区)气象局参照执行。DB4110/T 52202245.4.3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 24 h 内,及时召开过程总结会。6应急响应信息报送6.1信息报送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响应单位的应急响应情况。有关单位报

14、送。6.2报送要求需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服务材料等按照要求由相关内设机构组织报送。6.3总结报送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后 12 h 内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送至应急办、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人工影响天气部门和气象预报业务部门,由气象预报业务部门 24 h 内汇总,报送省气象部门。依据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重要天气过程服务情况报告,由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省气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7后期处置应急响应解除命令发布后,市、县(区)气象服务机构自动解除应急响应状态,排查内部设施受灾情况,依据受灾情况,实施灾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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