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合同转让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定:甲方:委托人全称,注册地在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受让人全称,注册地在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鉴于:1. 甲方为委托人简介。甲方与其他合同方签订的原合同名称约定了约定内容。2. 乙方表达了对前述原合同名称约定的兴趣,并有意继续履行和享受相关权益。基于友好协商,双方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事项1.1 甲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名
2、称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转让,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转移2.1 甲方应将原合同名称约定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成为合同中相应的权利人。甲方自愿放弃该等转让的权利。2.2 甲方应将原合同名称约定的义务转让给乙方,乙方成为合同中相应的义务人。甲方自愿免除该等转让的义务。第三条 合同转让手续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原合同名称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签署日期、有效期等。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合同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转让协议、向原合同方告知转让情况等。第四条 意思表示真实4.1 双方保证协议书中所陈述的全部内容和表述,
3、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第五条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5.1 双方保证协议书中的内容及履行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附件、附录的增减,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方有效。7.3 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让人):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