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力设备租赁合同协议甲方(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乙方(承租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鉴于甲方拥有并合法持有下列动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设备名称:_数量:_设备编号:_经双方协商,就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期限1.1 本次租赁期限为_至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第二条 租赁方式及租金2.1 甲方同意将设备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2.2 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1)租金总额:_人民币(大写:_)。(2)租金支付方式:_(3)租金支付日期:_(4)租金支付账户:_第三条 设备交付及验收
2、3.1 甲方应按照租赁期限要求,将设备交付给乙方,并出具相应的移交手续。3.2 乙方应在设备交付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严格验收。3.3 如乙方发现设备存在有缺陷或故障,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还。修理期间租金暂停计算。第四条 设备使用与维护责任4.1 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合理使用设备,并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说明进行操作。4.2 乙方应自行承担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3 若设备因乙方的过错或不当使用导致损坏、故障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或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
3、,则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费用,每逾期1天,支付金额的30%作为逾期交付费用。(2)如甲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5.2 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1天,支付金额的30%作为逾期支付费用。(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转借、抵押或变卖设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6.1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日书面通知对方。6.2 在租赁期届满之前,若乙方需提前终止租赁,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剩余租期应支付的50%。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