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条件考核计分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扣分
备注
1
设施条件
30
1.1
生产厂房
(10)
一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800平方米;二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不堆放杂物、消防设施有效。租赁厂房应有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
厂房面积不足不给分;租赁合同无效不得分。
厂房堆放杂物扣5分;消防设施无效扣5分,扣完为止。
1.2
接待室
(10)
一类接待室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二类接待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接待室面积不足的扣10分。
1.3
停车场
(10)
一类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二类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停车场不准占用街道和公共场所。租赁的停车场应有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
停车场面积不足不得分。占用公共场所和街道扣5分。无有效租赁合同不得分。
2
设备条件
70
大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车
附加说明
评分
标准
2.1
废油收集装置
(70)
√
少一台设备或设施或外协合同扣2分。扣完为止。
2.2
★齿轮油加注设备
√
2.3
★液压油加注设备
√
√
-
2.4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
2.5
★脂类加注器
√
-
√
2.6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
2.7
轮胎螺母拆装机
√
√
-
2.8
车轮动平衡机
√
2.9
四轮定位仪
-
-
√
二类允许外协
2.10
四轮定位仪或转向轮定位仪
√
√
-
二类允许外协
2.11
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
√
√
-
2.12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
二类允许外协
2.13
总成吊装或顶举设备
√
2.14
汽车举升装置
√
一类不少于5个,二类不少于2个。汽车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
2.15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70)
√
少一台设备或设施或外协合同扣2分。扣完为止。
2.16
★冷媒鉴别仪
√
2.17
★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
√
2.18
无损探伤设备
√
-
-
2.19
车身清洗设备
√
2.20
打磨抛光设备
√
-
√
2.21
除尘除垢设备
√
-
√
2.22
车身整形设备
√
-
√
2.23
车身校正设备
-
-
√
二类允许外协
2.24
车架校正设备
√
√
二类允许外协
2.25
悬架试验台
-
-
√
允许外协
2.26
喷烤漆房及设备
√
-
√
大中型客车允许外协
2.27
喷油泵试验设备(柴油车)
√
√
-
允许外协
2.28
喷油器试验设备
√
-
√
2.29
调漆设备
√
-
√
允许外协
2.30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
√
允许外协
2.31
★氮气置换装置(燃气车)
√
-
√
2.32
★气瓶支架强度校验装置(燃气车)
√
-
√
允许外协
2.33
★抢修服务车
√
2.34
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
少一台设备或外协协议扣5分。
(大型货车修理企业的制动性能检测设备本次考核允许外协)
2.35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可用手动灯光仪或投影板检测
2.36
☆侧滑试验台
可用单板侧滑台
2.37
☆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可用制动力、制动距离、制动减速度设备之一
备注:“√”——要求具备,“-”——不要求具备。
得分
附件2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一、人员素质
(100分)
持证比例
(50)
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占总人数的60%起,每降低1%扣2.5分。
(50)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40%起,每降低2%扣2.5分。
二、安全生产
(150分)
1.安全生产制度
(60)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的扣20分;无正式文件确定领导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扣10分;没有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扣20分;没有安全生产检查扣10分。(以记录为准)扣完为止。
2.安全保护措施、设施
(30)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高压容器与汽车配件混放的扣30分。无防护措施或设施无效扣20分,无专人负责扣10分,扣完为止。
3.安全事故
(60)
发生安全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住院的,扣30分/起;造成人员死亡的,扣60分。
三、维修质量
(200分)
1.质量管理
(40)
无完善的适用于本企业的质量手册扣20分。
无完善的适用于本企业的程序文件扣20分。
2.三检制度
(30)
总成修理、整车修理、二级维护:三单一证不齐全扣30分;三单一证填写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全扣10分;缺少相应检测数据的扣20分。扣完为止。
3.车辆返修
(10)
无返修记录扣10分,返修记录不完整扣5分;不定期统计反修率扣2分;返修原因未追究到工位和人员扣1分/起。扣完为止。
4.维修配件
(20)
采购的配件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扣20分。
(20)
换下的配件、总成未按合同或者双方约定处理的,扣5分/件。
(20)
未将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标识的,扣5分/件。
5.质量保证期
(20)
未公示质量保证期扣15分;公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分;维修合同未注明质量保证期扣15分;不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查实)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
6.机动车维修记录
(20)
发现一次不出具维修记录扣5分,扣完为止。
7.质量保证
(20)
没有明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扣20分;未按规定执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扣10分/辆次。
四、服务质量
(200分)
1.服务公示
(40)
未公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投诉程序、监督电话、监督台(包括服务人员照片、工号等)的,扣7分/项。扣完为止。
2.维修透明度
(40)
维修项目没有车主签字认可扣20分/次。
3.用户满意度
(30)
在质量保证期内无用户跟踪、回访制度扣30分,有制度无记录扣15分。
4.服务质量投诉
(50)
有责投诉扣25分/起;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扣50分。
5.服务质量事件
(4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扣20分/起。
五、遵章守纪
(150分)
1.悬挂相关证照
(10)
不按规定统一悬挂许可证件或标志牌的,扣10分。
2.变更事项备案
(10)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没有备案不得分。
3.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
(40)
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未向社会公开的扣20分;企业的工时单价和工时定额未向当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或高于备案价格收费的扣10分。扣完为止。
4.违规经营
(20)
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扣10分/辆次。
5.结算清单
(30)
工时费、材料费不分项结算的,扣10分/辆次。
6.经营许可证
(20)
发现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扣20分。
6.合格证
(20)
缺少入库登记的扣20分;入库登记与所领数量不一致的扣20分;使用记录不全的扣20分;未按规定签发出厂合格证的,扣5分/辆次;倒买倒卖合格证的(查实)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
六、节能环保
(150分)
1.环保设施设备
(40)
未具备并使用油水分离回收废油设备、车辆废气收集装置、空调系统制冷剂回收设备等设备的,油漆车间采用干打磨工艺未配备粉尘收集装置的,扣10分/类。
2.维修废物
(80)
无“废水、废油、废渣”存放和回收办法扣20分,无垃圾处理措施扣20分。厂区不整洁扣20分。油漆车间无专用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扣20分。扣完为止。
3.厂区环保
(30)
通风、吸尘、消声、厂区的绿化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项。
七、企业管理
(50分)
质量信誉档案
(50)
没有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建立不全扣30分。
八、加分项目
(100分)
1.企业形象
(20)
员工统一服装并持证上岗的,加20分。
2.荣誉称号
(30)
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称号加30分,市级文明称号加20分,县级文明称号加10分。不重复加分。
3. 连锁经营
(50)
设立连锁经营网点。
— 5 —
附件3
初审结果汇总表
城市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信誉等级
1
一类
2
一类
3
一类
4
一类
5
一类
6
一类
7
一类
8
一类
9
一类
10
一类
城市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信誉等级
1
二类
2
二类
3
二类
4
二类
5
二类
6
二类
7
二类
8
二类
9
二类
10
二类
11
二类
12
二类
13
二类
14
二类
15
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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