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营销合同新媒体营销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以下合称为“甲方”、“乙方”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就双方之间进行新媒体营销活动而签订。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媒体营销活动的具体内容、责任及权益,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二、合同条款1.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等,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广、品牌建设等相关活动。2. 义务与权利(1)甲方的义务: 提供可供推广的产品或服务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素材、营销文案等。 合理配合乙方开展新媒体营销活动,如提供活动参与者信息、协助行销活动等。 按照合同约定
2、支付相关费用。(2)乙方的义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要求,按时完成营销文案的撰写、新媒体平台的发布等活动。 积极配合甲方展开营销活动,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关推广效果数据报告。 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相关信息。3. 费用与结算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支付相应费用。费用及结算方式详见附件费用清单。4.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根据本合同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信息泄露。5. 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三、附则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费用清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终止等事项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3.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力,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力的放弃,而应保留双方通过其他手段行使该权力的权利。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只是声明)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已经审慎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对协议的约定和附属文件没有异议。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