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管理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建立建筑管理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及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管理、监督和协调相关建筑项目,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建筑管理过程中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并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任务。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充实管理团队、制定计划、组织协调施工资源等,确保项目进展顺利。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理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支持,确保乙方完成所承担的管理职责。4. 双方应互相尊重
2、,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处理好双方在建筑管理过程中的纠纷。第三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保证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对于涉及双方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任何信息及文件,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保密信息。第四条 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2. 如双方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解决相关事宜。第五条 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2. 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和文件传递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采用邮件、快递、传真或专人交付等方式有效传递。2. 甲方、乙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第七条 合同解释1. 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第八条 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商议补充完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