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维保合同协议书标题要求本协议书标题要求(以下简称“本要求”)旨在明确协议书中标题的要求,确保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本要求适用于涉及电梯维保合同的协议书。第一条 标题要求1. 协议书的标题应准确、简明地表达其内容和目的,并与电梯维保合同相关。2. 标题不得涉及政治内容,不得引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 标题应以中文为主,并可适当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描述,以便于理解和识别。第二条 内容要求1. 协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具备完整的合同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权利义务明确、支付条款、维保事项等内容。2. 正文
2、内容应清晰明确,表达意思真实、不误导他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 正文中应排除任何对公序良俗的违反,避免使用含有侮辱、歧视、淫秽等不良内容的词语或表达方式。第三条 附件要求1. 如有任何附件,应在协议书正文中明确指明并详细描述附件的名称、数量、内容和相关约定。2. 附件的内容应与电梯维保合同相关,不得包含违法、违规、有害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第四条 生效日期和适用范围1. 本要求自协议书签署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协议书的所有标题。2. 本要求的解释权归协议书当事人共同所有。本要求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自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签署人(右上角请签名并注明日期)行为人1:_行为人2:_日期:_以上为协议书标题要求的拟定,请确认后按照要求起草协议书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