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医疗服务合同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公司/机构名称),注册地位于_(地址)。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鉴于甲方具备提供合作医疗服务的能力与资格,乙方有意享受甲方提供的合作医疗服务;基于彼此的自愿、平等和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要求,为乙方提供合作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咨询、诊疗服务、康复护理等。1.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医疗需求,为乙方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1.3 甲方将尽力保障乙方在接受合作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1.4 乙方应按照甲方
2、提供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医疗服务的预约和就诊。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合作医疗服务的费用。2.2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等。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乙方的合作医疗服务,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免责声明3.1 甲方将尽合理努力提供优质的合作医疗服务,但不对任何诊疗结果承担责任。3.2 乙方在接受合作医疗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如因乙方本人的原因导致任何损失或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以商业保密和医疗保密的原则对涉及本协议的任何机密信息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机密信息。第五条 解决争议5.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具体时间)。6.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如一方提前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应提前_(具体时间)通知对方。6.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终止在任何方面的合作。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