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顾问服务合同本合同是由以下两方订立的,分别为甲方(以下简称顾问)和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鉴于:1. 顾问具备提供移民顾问服务的相关经验和技能;2. 委托人有意咨询和获得关于移民事务的专业建议和服务;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移民事务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顾问向委托人提供优质、专业和合法的服务。第二条 移民顾问服务内容2.1 顾问将向委托人提供以下服务:提供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移民政策、法规和程序的咨询;协助委托人制定和实施移民计划;为委托人准备和提交移民申请文件;协助委托人解答关于移民相关问题等。2.2 顾问应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提
2、供的服务,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移民专业道德准则进行操作。第三条 收费和支付方式3.1 委托人应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支付顾问服务的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A。3.2 所有与顾问服务相关的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同意在协议履行期间和履行后对彼此所知晓的商业机密、个人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双方均不得将该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根据法律要求或取得他方书面授权。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效力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提交争议给相关法院裁决。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合同一式两份,顾问和委托人各持一份。6.2 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附件A:费用明细(不在该回答中包含)附件B:其他补充事项(如果有)甲方(顾问):_乙方(委托人):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