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支付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服务提供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用户”):【用户名/用户编号】鉴于:1. 服务提供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经营的服务提供者,具备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资格和能力;2. 用户希望通过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电子支付平台进行相关支付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子支付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手机支付、银联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1.2 用户在使用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电子支付平台时,应遵守服务提供方的相关规定,并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二
2、条 用户权利和义务2.1 用户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信息,确保账户及交易安全。2.2 用户应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和支付密码,不得将账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2.3 用户应按照服务提供方规定的要求进行支付操作。2.4 用户对使用电子支付服务所进行的交易负有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第三条 服务提供方权利和义务3.1 服务提供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调整电子支付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并及时通知用户。3.2 服务提供方有权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电子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3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用户的支付指令及时处理交易并提供相关的交易记录。第四条 费用4.1 用户使用电子支付服
3、务期间,应按照服务提供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4.2 如有涉及充值、提现等涉及银行等第三方机构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第五条 风险提示5.1 用户在使用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对自身的操作行为负责,如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用户承担。5.2 用户在进行交易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交易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防交易风险。第六条 信息保护6.1 双方应尽合理努力保护对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和机密,不得泄露或滥用。6.2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合法使用和储存。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2 用户违反
4、本协议约定如果导致服务提供方受到相关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用户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时间起至有效期】。8.2 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终止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争议解决9.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9.2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十条 其他约定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无甲方(服务提供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用户):用户名/用户编号: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