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底收购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1. 甲方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资格;2. 乙方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资格;3. 甲方和乙方均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4. 甲方和乙方均了解并同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5. 双方自愿以友好合作的方式,签订本保底收购合同协议书。根据以上约定,甲方与乙方通过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合同中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保底收购:指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商品/
2、权益(以下简称标的物)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出售给甲方;(2)标的物:指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商品/权益出售给甲方。第二条 标的物描述2.1 标的物名称:2.2 标的物数量:2.3 标的物质量/规格:2.4 标的物质保质期:2.5 标的物价格:第三条 保底收购价格与期限3.1 甲方同意以以下价格购买标的物:(具体金额)3.2 本保底收购合同自(具体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天数),即双方应在有效期内完成交付与支付手续。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将标的物交付给甲方;4.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将购买标的物的款项支付给乙方。第五条 保
3、证与承诺5.1 甲方保证其购买标的物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行为;5.2 乙方保证其对标的物享有合法权益,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5.3 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进行任何违法行为。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则争议应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合同在以下任何一方提前通知对方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第九条 其他事项9.1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甲方和乙方应妥善保管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副本。本合同共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