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质押合同协议书甲方:(姓名/公司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乙方:(姓名/公司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鉴于甲方需要质押股票以融资或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且乙方愿意作为股票质权人接受甲方的股票质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质押股份1. 甲方将以下股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给乙方:(列举具体股票信息)第二条 质押期限1. 质押期限为(具体天数/日期)。2. 若乙方同意延长质押期限,双方应经过书面协议确认。第三条 质押金额1. 质押的股票总市值为(具体金额)。2. 甲方应在质押期限内按约定时
2、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费用。第四条 权利义务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与质押股票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证书、股东会议决议、股票转让书等。2. 甲方保证在质押期间保持该股票的权属稳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3. 甲方同意在乙方要求下,及时履行因质押产生的相关义务。4. 乙方有权在质押期限内处置质押股票,所得资金应优先支付乙方对甲方的债权,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2. 如甲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或提供相关信息,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质押股票,并有权解决债权。第六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构成双方共同约定之整体协议,将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备忘录等。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甲方(签名/公章): 乙方(签名/公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