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方案制作合同设计方案制作合同标题要求协议:1. 前言 (1) 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自愿订立的,包括设计方案提供商(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案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2)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提供设计方案制作服务。 (3)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委托甲方制作设计方案。2. 项目描述 (1) 乙方指定甲方为其设计方案制作。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需求,制作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模型等。3. 合作方式 (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项目要求和时间节点,履行设计方案制作的义务。 (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方案具有独创性,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2、(3) 甲方应提供设计方案制作过程中的必要协助和沟通,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4.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设计方案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按时支付费用给甲方。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中止制作工作,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5. 隐私保护 (1) 双方应保护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机密资料的保密性。 (2) 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将设计方案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6. 知识产权 (1) 甲方在制作设计方案中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模型等,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 乙方在支付全部费用后,获得设计方案的完整使用权。7.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8. 司法管辖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9.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