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婴用品代理协议书甲方:(详细的甲方信息)乙方:(详细的乙方信息)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母婴用品代理业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第二条:代理产品乙方将代理甲方所指定的母婴用品产品,并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做适当调整。第三条:区域代理范围乙方被授予在特定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权。该代理范围详见附件一(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第四条:销售义务1. 乙方应积极开拓市场,推广并销售甲方产品。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价值观和品牌形象,保持产品的质量和口碑。3. 乙方不得经销、代理
2、竞争产品或者相似产品,以保证甲方产品的独占性。4.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 产品价格以甲方定价为准,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二(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迟延支付的,乙方应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销售数据报告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数据报告,包括销售额、库存情况、市场反馈等信息。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调整报告频率和内容。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顾客投诉及时解决等。第八条: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本协议以及业务合作中获取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
3、方披露或使用该等信息,除非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第九条: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并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协议解除1. 如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提出解除协议的理由,则双方协商解除协议。2. 如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如造假、恶意抬高价格等,对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一致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终局仲裁裁决。第十二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从协议生效之日起执行。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