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仓储服务协议鉴于甲方为一家具备合法资质的物流公司,乙方为有合法资质的仓储服务提供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甲方:指物流公司,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称为甲方。1.2 乙方:指仓储服务提供商,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称为乙方。1.3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合称,以下称为双方。第二条 协议内容2.1 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装卸、仓储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2.2 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保管、分拣、库存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第三条 义务与责任3.1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3
2、.1.1 完成乙方所委托的物流运输任务,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及时、准确送达。3.1.2 提供货物装卸服务,并保证装卸过程中不损坏货物。3.1.3 协助乙方进行货物库存管理,提供相关数据支持。3.2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3.2.1 提供仓储服务,确保货物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3.2.2 负责货物的分拣、库存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3.2.3 保证仓储场所的安全环境,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进行结算。4.2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实际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3 结算
3、方式为月结,甲方应在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并支付相关费用。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5.1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在15日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2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遗留事项的处理方式进行结算,并归还对方所提供的资料、设备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生效与补充协议7.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7.2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_ 日期:_乙方(签名):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