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会议服务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电话会议服务资源,并具备提供电话会议服务的能力,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电话会议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话会议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第二条 电话会议服务内容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电话会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话会议号码、会议接入密码、功能设置等。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合法使用电话会议服务,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3. 电话会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三条 保密条款1.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涉及商业秘密、机密信息等内容。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机密信息的保守和保密负有严格的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商业秘密、机密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四条 违约责任1.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及时通知并取得对方的谅解。第五条 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关于电话会议服务的完整协议,并取代甲乙之间的其他口头或书面约定。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获得甲乙双方的书面签署。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自动终止,不再续约。2. 本协议的一切补充和修改,均需要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