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拥有相应的建设项目,并希望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委托给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进行承包,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任务和范围1.1 业主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将特定的工程(以下简称“分包工程”)委托给承包商进行施工。1.2 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清单见附件),承包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第二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2.1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分包工程的价款支付给承包商。2.2 价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见附件),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确定。第三条 时间和进度3.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2、表和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分包工程。3.2 如承包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应提前书面通知业主,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新的时间和进度。第四条 质量要求4.1 承包商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满足业主的需求。4.2 如业主发现分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商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第五条 合同变更5.1 任何一方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变更协议。5.2 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6.2 如一方严重违
3、反合同约定,使得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8.2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附件见附件清单)。9.2 本合同中涉及的技术、商业秘密等应予保密。第十条 合同解释权10.1 本合同的解释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