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合同发明专利合同协议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关于发明专利的合作与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经双方充分协商,并确保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特此约定: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双方在发明专利的合作与转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二、合同条款1. 发明专利权归属: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发明专利的权益归属于合作方一方(以下称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有权对该发明专利进行合理的使用、授权、转让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使。2. 专利合作方式:双方应当在发明
2、专利的研发、运营、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合作,并确保双方的合作行为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双方应当尽力保障发明专利的稳定和有效的运作,共同分享其利益。3. 专利转让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将其发明专利进行转让。转让的方式、条件和权益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签署相应的专利转让协议。4. 保密义务:双方应当对互相提供的商业秘密以及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技术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除非经过其他合同约定或双方的书面同意。5.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给对方相应的赔偿,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附件的增减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内容,并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以示共识。甲方(专利权人):_乙方:_日期:_注意:此为一份示范性发明专利合同协议,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