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制造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机械设备制造合同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将机械设备的制造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规格,制造符合标准的机械设备。第二条 设备规格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制造需求,制定详细的设备规格,并经甲方审核通过。2. 设备规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尺寸、重量、性能指标及相关技术参数
2、。第三条 设备制造过程1. 乙方将按照设备规格和合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制造,确保制造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设备制造的进展情况,并在设备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第四条 设备交付与验收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将设备交付给甲方。2. 甲方有权对交付的设备进行验收,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更换。3. 设备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订验收报告,并进行备案。第五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制造的合同价款,具体金额为(金额)。2. 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和分期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
3、协商确定。第六条 知识产权1. 设备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以及设备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2. 甲方在未经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转让或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合同解除1. 协议书签订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解除本合同。2. 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注明解除事由,解除合同自通知对方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传真件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