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代表合同医药代表合同拟定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专业的医药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线和销售渠道;鉴于乙方具备从事医药代表工作所需的相关经验和知识;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医药代表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聘用事由及职责1.1 甲方特聘乙方作为医药代表,代表甲方推销、销售及宣传甲方所属的医药产品。1.2 乙方应尽职尽责,以积极的态度、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达成销售任务,并促进甲方医药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至(日期)终止。2.2 若任何一方期满时提前90天
2、书面通知对方可继续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动终止。第三条 薪酬及福利待遇3.1 乙方根据销售业绩获得相应的薪酬,具体金额根据双方协商确定。3.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健康检查、出差补贴等。第四条 商业行为准则4.1 甲方和乙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的强制性规定。4.2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合作,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商业行为。4.3 甲方和乙方应保持商业机密的保密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信息。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2 甲方和
3、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方能生效。第八条 合同解除8.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8.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立即停止合作并处理相关事宜。第九条 附则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9.2 本合同正文以中文书写,具有合同效力。如有争议,以中文文本为准。9.3 本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均应保持各自的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及时通知对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