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艺合同协议书协议有效期: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1. 双方的基本信息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以下简称艺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乙方(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住所/注册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2. 合作项目双方同意,艺人将参与经纪公司安排的以下演艺项目(简要描述项目内容)。3. 项目报酬3.1 艺人将根据参与的具体项目,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将在合作期内协商确定。3.2 假如艺人未按照约定参与演艺项目,经纪公司有权扣除相应报酬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4. 项目要求4.1 艺人在演艺项目中需按时参
2、加排练、彩排和演出,保证良好的表演效果。4.2 艺人将遵守演艺项目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要求、演出时间等。4.3 艺人有责任保管和维护提供给其使用的演艺道具、服装及其他相关设备。5. 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解除后,对于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商誉、艺人形象等保密信息,互不泄露,除非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6.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6.2 双方承认,违约方的迟延支付或未履行的故意违约行为,应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7. 合同解除7.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7.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a) 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履行; b)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导致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害。8. 争议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艺人和经纪公司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艺人):签名/盖章: 日期:乙方(经纪公司):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