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票认购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鉴于甲方(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票并认购方乙方(以下简称认购方)表示有意认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意,即公司股票认购合同协议书。第一条 认购方身份确认1.1 认购方应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经营和行为授权。1.2 认购方应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无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第二条 股票认购细则2.1 公司股票的认购时间、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等细则将另行约定,届时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合同为准。2.2 认购方在认购股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三条 股权收
2、益与义务3.1 认购方享有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分配的红利和利润,在公司增值、转让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认购权。3.2 认购方有义务支持公司发展,配合公司的管理决策和经营活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互相保守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信息等,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相关信息。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六条 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认购完成或解除协议。6.2 本协议如需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同意解除,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对于公司股票认购合同协议书的具体细则和内容,可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商议和完善。本协议书仅为提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的正式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