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运输合同协议书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鉴于甲方自愿委托乙方进行国内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委托,负责运输货物的提取、运输、送达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货物信息1. 甲方对所提供货物的真实性负责,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价值等。2. 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货物信息,并对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 运输安排和责任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货物的提取、运输和送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拖延或改变运输方案。2. 乙方应对所承运的货
2、物进行适当的保护,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丢失或盗窃,并在可能的范围内采取措施防止货物受潮、破损等情况。3. 若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延误、丢失等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和协商结果确定,并在货物运输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2. 乙方可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甲方出具正式的运输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关的收据或发票。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他人透露,除非依法或依合同约定。2. 对于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履行完毕。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