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蓄存款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与乙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储蓄存款合同: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将一定金额的存款委托给乙方保管,并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事项。第二条 存款金额2.1 甲方同意向乙方存入人民币(以下简称存款)的金额为_(大写:_)。第三条 存款期限3.1 存款期限为_(具体期限,例如6个月)。第四条 存款利率4.1 存款利率为_%(具体利率)。4.2 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为:_(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五条 存款的利息支付方式5.1 存款利息的支付方式为:_(例如
2、按月/按季度/按年支付)。5.2 存款利息的支付时间为:_(具体支付时间,例如每月1日)。第六条 存款的止付和提前支取6.1 甲方可以在存款期满前提出提前支取存款,但需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6.2 如发生甲方逝世、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存款将自动止付,待继承人或相关法定代理人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提取。第七条 存款的违约责任7.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追索存款。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8.2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合同生效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_ 日期:_以上为储蓄存款合同相关内容,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双方共同遵守,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