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制作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拥有相关资质或能力等,乙方具备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制作的专业经验与技术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和制作文化创意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名称、规格等。1.2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文化创意产品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设计和制作内容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进行
2、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和制作,编写相应的设计方案并经甲方确认。2.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制作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将设计和制作完成的文化创意产品交付给甲方。3.2 甲方应在收到文化创意产品后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其进行合理的修正或重新制作。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商业、技术和经营信息以及相关材料保密,并严禁将其泄露给第三方。4.2 协议终止或履行结束后,双方应归还对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并不得再使用或泄露。第五条
3、 费用和支付方式5.1 乙方完成设计和制作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5.2 如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及时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违约责任6.1 如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但应尽力减少损失。6.2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7.1 对于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至仲裁机构或法院名称进行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8.1 如需对本协议作出任何变更或修订,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才能生效。8.2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履行完毕、争议解决完毕等。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