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经纪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的标题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表示其具备提供工作经纪服务的能力;鉴于乙方有意聘请甲方作为其工作经纪人,以提供相关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作为乙方工作经纪人,负责提供如下服务: a) 具体工作经纪服务内容1 b) 具体工作经纪服务内容2 c) 具体工作经纪服务内容3 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列明相关服务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和指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在提供服务期间保持职业道
2、德和商业道德的高标准。第二条 工作酬劳2.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工作酬劳,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协议签订后明确确认。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工作酬劳,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相关凭证。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甲方应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3.2 在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如乙方的合理要求下,归还或销毁乙方交付的保密文件、资料或信息。第四条 协议的终止4.1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订后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起。4.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a) 协议期满且双方未续签; b) 甲方或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违反协议约定且未在合理期限内修正; d) 法律法规或主管机关的要求。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管辖。6.2 如涉及到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