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乙方(承接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合同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和要求,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横幅、手册、宣传册等相关物料。1.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广告设计制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广告设计制作的价格为【合同总金额】,甲方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1)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签订后几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 (2)尾款:甲方
2、应在乙方完成广告设计制作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的【验收确认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尾款比例】作为尾款。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一切商业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利用。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宣传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在商业行为中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格的【违约金比例】。4.2 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因乙方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第五条 合同终止5.1 乙方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后,双方应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工作成果,双
3、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终止,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费用。5.2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数】,甲方承接方各执【份数】,具有同等效力。7.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