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包装运输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车辆包装运输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车辆的包装、运输和配送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1.1.1 车辆包装:乙方将采取适当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好性。1.1.2 车辆运输:乙方负责将包装完毕的车辆按照约定的时间、路线和目的地进行运输。1.1.3 车辆配送: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目的地,将车辆准确无误地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第二条 服务
2、费用及结算方式2.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与乙方支付相关费用。2.2 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及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说明。第三条 保险责任3.1 在服务期间,乙方应为车辆购买适当的保险,以覆盖车辆在包装、运输和配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坏。3.2 若车辆在服务期间发生损失或损坏,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和支持。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直至甲方补足相关费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凡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有效期限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并结清费用之日终止。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需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进行。7.2 本协议正本一式(合同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执行合同的方式,可以签字、盖章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书立订,以示遵守。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