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讯设备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鉴于甲方拥有相应的通讯设备,并愿意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租赁甲方的通讯设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设立和有效性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予以盖章后生效。1.2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签署的协议真实、有效,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租赁内容2.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通讯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2.2 租赁的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脑、平板等。具体设备品牌、型号、数量及租赁期限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本协议的附件中。第三条 租金和付款方式3.1 乙方
2、应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和设备费用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本协议的附件中。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线上转账、银行汇款或其他双方互相认可的方式。第四条 设备使用和保管责任4.1 乙方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甲方提供的使用指导正确使用通讯设备,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4.2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的通讯设备,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出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设备。4.3 如通讯设备遗失、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或修复。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5.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互通情况,并协商解决方式。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由双方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7.1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7.2 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