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证件号码:甲方证件号码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经验的房地产代理机构,乙方是一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双方合称为“协议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房地产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适合乙方需求的房产或租赁物件、协助乙方与出售/出租方进行洽谈、代办相关手续等。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履行代理服务义务。1.3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2、制性规定,不得利用代理事项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第二条 代理费用2.1 甲方提供的房地产代理服务将收取相应的代理费用。2.2 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另行协商中确定。第三条 保密3.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了解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重要信息,双方承诺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3.2 双方在合作期间及终止后,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6.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终止意向,将自动延续。6.3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7.3 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处理。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