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律师服务合同协议代理律师服务合同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于(日期)签署:甲方(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地址:乙方(代理律师):律师执业证号:执业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地址: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愿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事务代理服务;2. 乙方是一名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经验的律师,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以下法律事务代理服务(以下简称“服务”):1.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2. 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3. 起草、审核、
2、修改和解释法律文件、合同等;4. 其他相关法律服务。第二条 义务和权利1. 乙方应以忠诚、勤勉、专业的原则履行代理义务,并尽一切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涉及法律事务的第三人进行协商、调解或进行诉讼、仲裁等程序;3.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委托事实和相关证据,并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第三条 服务费用1. 乙方的服务费用为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2. 如不另有约定,乙方在完成服务后向甲方开具服务费用发票。第四条 保密约定双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第五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后终止;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律师):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