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外加工合同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权,并希望将其委托乙方进行加工,乙方愿意承接甲方的加工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通过本协议委托乙方对其指定产品进行加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期限完成加工任务。第二条 委托内容1. 甲方具体委托给乙方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及规格。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要求和工艺标准进行加工,并确保加工质量符合国家
2、相关标准。3. 加工完成后,乙方应将成品及其相关文件如质检报告、生产记录等按约定交付给甲方。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方式1. 加工费用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2. 加工费用的结算周期为:结算周期,自对应订单完成之日起计算。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守,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该等信息。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的安全。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或承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起至乙方成功完成委托加工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之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方):签字:_日期:_乙方(承接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