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种植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出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承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农业种植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种植土地出租给乙方,供乙方种植农作物。1.2 本协议适用于一切与种植农作物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作物种类、作物保护、收获等。第二条 租赁土地及期限2.1 甲方同意将位于土地位置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为土地面积平方米。2.2 本次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自起
2、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双方均同意按照约定的时间执行相应的义务和权利。第三条 种植要求3.1 乙方应按照农业技术要求进行种植工作,确保种植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3.2 乙方应合理安排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并保证土地不被污染。第四条 租金与支付方式4.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4.2 租金支付周期为支付周期,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的支付日期前支付租金。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3、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6.2 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或修改,并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9.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甲方(出租方)签字(盖章): 乙方(承租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