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与范围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承担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承包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1.2 本合同的相关工作范围及具体要求将在后续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和补充。第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建筑工程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根据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3)提供
2、必要的工程条件和协助工程进展所需的其他手续。(4)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甲方需求和约定,进行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承包。(2)确保工程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3)按时完成工程并保质保量交付给甲方。(4)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及时作出回应和调整,并在工程变更时与甲方进行协商。第三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3.1 甲方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将在合同附件中详细约定。第四条 合同的违约与解除4.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受到违约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保密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取得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涉及双方的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争议解决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甲方和乙方在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事项。7.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3)发生不可抗力等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