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_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委托乙方进行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创作委托并按照约定创作文化艺术作品;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创作文化艺术作品,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第二条 作品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创作指导,创作指定的文化艺术作品。2. 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内容、形式、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达成一致,并详细列明于附件(作品创作要求)中。第三条 创作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署
2、之日起,按照双方约定的创作期限完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创作文化艺术作品的报酬。2. 报酬的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约定的方式。第五条 作品权益归属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完成后,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将作品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或再授权给第三方,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作品创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报酬,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第七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甲方的创作要求、创意、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2. 甲方同样应对乙方创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相关争议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和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甲方名称或个人签名)_乙方:(乙方名称或个人签名)_签署日期:_附件:作品创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