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纪人合同协议甲方:(行为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行为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经纪人,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纪人,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相关服务:(列举具体服务内容,如代理乙方进行市场推广、签订合同、协助业务拓展等)1.2 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行业规范,履行经纪人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争取最大收益。第二条 协作方式2.1 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提
2、供必要的合作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2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第三方,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2.3 双方应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第三条 佣金和费用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向乙方支付合理的佣金和费用。3.2 乙方应提供佣金和费用支付的明细和相关票据,并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收据或发票。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解除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有解除需求,应经双方协商一
3、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4.3 若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内容,导致对方合法权益受损,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订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