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协议背景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教职员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要求根据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要求,本协议的正文内容如下。三、劳动合同内容1. 合同双方:教职员工和雇主(学校)。2. 合同期限:规定合同生效日期和结束日期。3. 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和具体职责。4. 工作时间和地点:约定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地点。5. 薪酬待遇:确定教职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规定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7. 终止合同:约定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四、协议签署教职员工和雇主(学校)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和同意本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五、其他事项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维护工作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六、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教职员工(签字): 日期:雇主(学校)(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