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详细身份信息)乙方:(汽车维修服务提供商的详细身份信息)鉴于甲方是乙方提供的汽车维修服务的委托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1.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说明,提供汽车维修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等。1.2 甲方应提供准确、详尽的车辆资料和问题描述,确保乙方能够有效地提供服务。第二条 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2.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服务报价,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维修服务费用。2.2 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为(提及双方商定的结算方式,如现金、转账等)。2.3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
2、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2.4 如因甲方自身责任导致费用增加或擅自变更服务内容,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第三条 服务期限与质保3.1 服务期限为双方约定的维修时间。3.2 维修服务的质保期为(双方商定的质保期限),保修期过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3 如甲方在质保期内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导致损坏,乙方有权拒绝质保服务。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车辆及相关物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导致损失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提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6.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维修服务完成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之日止。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