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代理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拥有自己的商标并希望委托乙方代理与该商标相关的权益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甲方办理与商标权益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商标续展、商标变更等权益事务。1.2 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商标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确保甲方权益的充分保护。第二条 权益保护2.1 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商标权益,保护甲方商标免受他人的侵害。2.2 如发生与甲方商标权益相关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合理有效
2、的法律手段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3.2 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守,并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4.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泄露和使用。第五条 合同期限与解除5.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5.2 若双方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关解除程序及义务。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如因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视为违约。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事件终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如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