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代理合同协议鉴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表达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规范双方在进出口代理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一条 合作范围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指定的进出口代理,负责代理甲方的进出口业务。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开展进出口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的采购、报关、报检、运输、保险、结算等事项。第二条 条款与条件1.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互惠、公平的原则执行本协议,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进出口商品信息,确保商品的合法性及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3.乙方
2、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遵循商业诚信原则,合理处理进出口过程中的事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进度、报关、报检等相关信息。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商业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第三条 付款方式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及金额,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手续费等费用。2.货款支付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运输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清楚。第四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2.当一方发现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其改正违约行为。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保密,并在合作终止后仍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双方可以协商续签。2.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在协议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则合作关系终止。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