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酒店经营权转让合同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作为酒店的经营权人,拥有酒店的经营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 甲方同意将酒店的经营权全部以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并支付相应的转让对价。
1.2 酒店的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经营活动所需的经营资格、经营许可证、经营租赁、经营权利等相关权益。
1.3 酒店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将在签署本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条 转让对价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全部转让对价,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2 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填写具体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酒店经营权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合作。
3.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4.1 甲方保证其拥有完全的酒店经营权,并保证酒店经营权未受到第三方的限制、抵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4.2 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已全面履行与酒店经营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应支付对方按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按造印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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