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乙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鉴于甲方为物业的合法权益拥有人,乙方具备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本协议旨在确保物业的保洁、安全等服务得到有效管理和有序进行,为业主创造一个舒适、安宁的居住环境。本协议适用于涉及甲方拥有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等。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1. 物业公司将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保洁、安全巡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维修和改进工作。2. 物业公司应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和物业服务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3.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甲方提
2、出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并做出相应解决措施。第三条 费用与结算1.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按时缴纳。2. 物业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 逾期与解约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并有权暂停或终止相应的服务。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及其执行过程中获取的涉及商业机密和业主隐私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第六条 纠纷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协议期限届满前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出终止协议的决定,并另行签署协议终止文件。附则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不因任何一方的弃权、迟延、修改或解释而失效。甲方:(业主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物业公司签字盖章) 日期: